工作三年背负巨债 自然人担保到底是什么

  自然人担保是保证担保中的一种情形。保证担保,指的是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在我国的担保法第1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小陈在这次事件中需要背负公司的贷款。

  那么自然人担保又有什么条件呢?自然人担保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担保人年龄原则上:女50岁以下,男55岁以下;

  2.担保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及复印件;

  3.担保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及充足的代偿能力,并有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工资条、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及同意担保的书面证明),且家庭人均收入应在50O元以上。

  另外,经办银行还要求,每笔贷款额不能超过担保额。担保人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能力不足时,应及时通知银行,并提供新的担保措施。

  那么,为什么公司会找小陈来签字申请呢?除了小陈无知,公司利用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在于保证合同关系是发生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的主体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这样,保证人就分别与主债务人和债权人发生法律关系。从主债务人的角度说,他要找的保证人,只要其本人愿意就行,可以不考虑其资格问题。所以,公司就诱骗了小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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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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