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会将贷款车保险第一受益人规定为银行或者金融公司。因为贷款车辆的产权是抵押给银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处理该车辆。
这里要说到消贷保险,如果车主在贷款买车的时候买了消贷保险,那么一旦车主无法偿还贷款,保险公司需要赔偿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所以,这种第一受益人的规定,是银行和保险公司为了互相降低风险而采取的保障措施。
如果没有这个约定,一旦汽车出险,赔偿金直接给了车主,但银行不知道抵押物权已经受到了损失,若车主这时候放弃还贷,那么银行就会受到极大的损失。但是,我国《保险法》中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中的概念,车险作为财产保险,这种第一受益人的规定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效力。也正因为如此,常常有这类理赔纠纷发生。所以,银行、车主、保险公司三者之间,应该在约定的时候规定好第一受益人的适用情况,减少这方面的理赔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