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被告在没有请律师辩护的情况下,法院是有免费律师的。指定辩护是免费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和《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指定辩护分为“应当指定”和“可以指定”两种情形。
一、应当指定辩护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具有外国国籍的。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