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和智能化水平的快速提升,车辆风险特征和保障需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相较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在风险结构、责任主体和保障边界等方面均呈现新的特点,给保险产品、模式创新和风险管理带来新的课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ESG办公室)主任周燕芳拟就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交建议。
周燕芳表示,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建议从构建国家级智驾数据共享标准及平台、加快智能驾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制定关键技术与服务标准体系、实施差异化产品创新及定价指引四个方面推进新能源车险的高质量发展。

受访者供图
新能源汽车保障需求正发生深刻变化
“新能源车的风险特征与燃油车存在本质差异,传统保险承保和理赔模式难以有效适配。”周燕芳指出,“三电”系统成为新能源车核心风险所在。
此外,新制造工艺推高维修成本,车辆使用性质模糊影响风险定价,电池与充电设施等配套领域的风险保障需求日益凸显。她举例称,随着车电分离销售模式的推广,电池作为独立资产的所有权与车身分离,在使用、流转、回收再利用等环节面临的财产安全及第三者责任,需要专门的保险产品予以保障,传统车损险难以完全覆盖。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赋能,汽车产业正经历智能化的深刻变革,2025年L2级及以上智能驾驶渗透率超65%,预计2026年将达80%;高阶辅助驾驶(如城区NOA)渗透率已超15%,2026年有望升至25%,驾驶模式将逐步从“人主导”向“系统主导”转型。
在周燕芳看来,智能驾驶技术的普及改变了事故责任逻辑,现行法律框架和保险产品供给存在制度缺口。
事故责任主体从驾驶员向多方延伸。随着智能驾驶技术逐步普及,车辆控制权正从驾驶员转向系统和生产者。当事故由算法缺陷、软件故障或网络攻击引发时,责任主体不再局限于驾驶员,而是可能涉及整车制造企业、软件供应商、地图服务商、云计算平台等多个主体。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驾驶员过错为核心的归责原则,难以适用于系统主导驾驶的场景。
责任对象的范围发生变化。传统机动车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车外人员,车上人员则通过座位险另行保障。但在智能驾驶模式下,由于系统接管了动态驾驶任务,驾驶员已从车辆的控制者转变为“用户”,当事故由系统失误引发时,驾驶员本身也可能成为受害人,目前行业对此类情形下的保障规则尚不明确,需要研究是否将驾驶员纳入强制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或通过产品责任险等机制予以覆盖。
事故原因认定日益依赖车辆运行数据。智能驾驶事故的还原需要传感器记录、算法决策轨迹、车机状态、周边环境数据等多维信息支撑,但在事故调查、保险理赔等场景下,数据采集、存储、调取、鉴定等尚未形成统一规范,且还存在数据权属不清晰、企业配合度不一等问题,直接影响事故责任划分和保险理赔效率。
建议构建国家级智驾数据共享标准及平台
针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变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周燕芳提出,构建国家级智驾数据共享标准及平台、加快智能驾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制定关键技术与服务标准体系等建议。
就构建国家级智驾数据共享标准及平台而言,建议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联合产业各方,共同研制智能驾驶中国安全标准,并从源头构建国家级智驾与保险数据交互平台,通过打通汽车制造、保险、检测机构间的信息壁垒,形成覆盖车辆全生命周期的可信数据闭环。围绕数据采集、存储、调取、鉴定等环节,建立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和安全规范,明确数据权属、使用权限和隐私保护要求。
周燕芳指出,目前专门针对智能驾驶风险的保险产品尚处于探索阶段,精算数据积累不足,L3级以上智能驾驶汽车尚未大规模上路,事故样本有限,已发生的智能驾驶相关事故往往涉及责任争议,数据未能有效回流至保险行业。算法缺陷与产品质量责任的边界、系统升级与软件更新的风险归属等问题尚未厘清,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上较为审慎,市场缺乏成熟的风险转移工具,导致智能驾驶存在一定程度的保险保障缺口。
在产品创新方面,周燕芳建议明确政策导向,尽快推进智能驾驶、换电技术、车电分离等新兴领域的保险产品开发,出台相应指导意见,为行业创新提供合规空间和制度预期。
在定价机制方面,实施风险分类监管,引导行业对风险较低的家用车辆丰富增值服务供给,探索基于驾驶行为的动态定价模式。对风险较高的营运车辆,推动建立与行驶里程、使用强度、电池健康度等指标挂钩的风险定价模型,实现保障覆盖与风险水平的精准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