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保险停售的风波刚过,保监会下发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文件,旨在发挥人身险的保险保障功能,回归保险本源,那么这次人身险新规对保险行业有啥影响呢?下面随小编从人身险新规来解读下。
人身险新规解读
一、监管要求
保险公司开发设计的保险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二)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三)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
(六)保险产品名称应当清晰明了,突出保险产品责任特点。保险产品定名、产品说明书以及相关产品宣传材料中不得包含“理财”“投资计划”等表述。
二、解读
受中国保监会2017年134号文件影响最大的是这几年火热的开门红产品——年金保险,各家险司的年金保险大多数以主险年金附加万能账户为主,即交即领,有的还加上分红性质,在这里不得不吐槽一下分红险,任何险种一旦扯上分红,不仅保费齁贵,那将会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盖上一层扑朔迷离的面纱,不管是英分还是美分,相当于是将投资风险又大部分转嫁给你了,因为没有保底预期收益,就算是0你也得认。
新文规定后,之前火热的“即交即领”型年金保险的生存年金必须要在合同成立5年以后返还了,而且每年给付比例不得超过所缴保费的20%。
人身险新规有啥影响
5月23日,保监会正式在官网发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下称“人身险新规”),对寿险公司的产品设计进行限定,禁止年金产品快速返还,禁止万能险、投连险作为附加险存在,寿险公司产品要走长期储蓄和风险保障两条路。
从业内了解,本次新规几乎对全行业公司都产生影响,只是每家公司产品线受到影响的程度不同。
具体来看,大型寿险公司个险渠道主打“年金/两全保险+万能账户”形态的产品和中小险企银保渠道主打快速返还保费的中短期限产品受到的影响更大。
平安寿险精算部负责人说,新规对该公司影响不大,虽然“开门红”期间公司主打附加万能的产品组合,但公司这类产品数量不多,占公司保费的比重也不大。
总体而言,产品面受到的影响,大型公司会小一些,主打中短期产品的中小公司会大一些。据另一位中小型寿险公司产品精算负责人预计,中小公司60%~70%的产品会受到影响,大公司可能也会有30%左右的产品不符合新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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