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木白

除了这则通告之外,徐洁云也在个人的账号发布了致歉声明。

当然,此次事件的另一方当事人,也就是万能的大熊也表达了自己在这场风波后的一点点心路历程。

这个事,到这里其实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
一是,事件的过程,大概的意思就是小米的公关团队打算和上面这个大v,也就是“万能的大熊”合作,但没想到这个合作的信息被万千米粉知道后,就不得了了。
为啥?
因为万能的大熊在米粉的眼里是反小米的急先锋,小米出现负面事件的时候,大熊都会站出来批评几句!
那么这样一个反小米的大v,小米还要给他投放广告,给他钱,米粉们的内心觉得受了伤,于是网上便舆论滔滔了,米粉们大呼受到了伤害。
如此就有了上面小米的停止合作,以及相关人员被处理的通告。
事情就这么简单。
二是,小米的这则通告起码是让我感到很震惊的,就譬如这句用词:
“该事件严重违背公司原则,也严重伤害米粉朋友们的感情,属于严重违规。”
那么问题来了,一个还没有建立关系的合作,就属于严重违背公司原则,一个需要生活的员工被辞退,好几个领导取消了年终奖,这个原则违背在哪里?
是不是说,你们的原则只要是批评过小米的在小米眼里都是敌人,不能与之接触合作了呢?
如此的话,这是不是有点太小家子气了。即便一个国家也是知道的,在批评中方能进步,你有不好的地方是需要有人说的,现在人家说了你不好的地方,合作就是严重违背公司原则了吗?
还是说,这个严重违背公司原则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伤害了米粉感情呢?前者已经有点小家子气了,如果是后者的话那就更可怕,因为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代表着小米这家公司实际上已经被他所推动的群体所绑架,任何事都需要看这个群体的眼色行事,任何时候都要浪涛滚滚,大家在一个泥石流里滚下去了。
这样和乌合之众有什么区别?
三是,再说就有点心惊胆战了,小米事件我写过几次,成都那辆车火灾之后我再也不会写小米了,其原因便是那次事件我仅仅是说了几句救人的人承担了生命的代价,要看到这些过路者无畏的精神,这是当下最缺失的人性光芒。
但这样还是那些所谓的“米粉”围攻谩骂,说我这是在蹭小米的流量,不蹭一蹭你能死啊之类的恶心话。
我当时就在想。这个群体究竟是怎样的群体,如此魔幻,如此梦魇,甚至是如此的丧心病狂,连基本的人性和是非都不分了。
我也在想,这样一个群体,这样的荒诞群体最终会给这个社会带来怎样的影响,这家公司是如何制造出这样一个奇怪群体的。
这诸多的疑惑,到今天,看到上面的通报,如是之,方才释然。
到这里就不敢多说了,一是怕被告,二是怕被骂被遭受人身生命威胁。
对了,我个人承诺,在我还喘气的年月,一定不会为了钱接任何一个关于小米的广告,哪怕是要饭也不会接的,就没有其他原因,就是单纯看着不爽。在此立帖为证!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