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福建起执行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之后的条款对车主安全行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行车有优惠,危险行车多费钱。那么,福建车险新规究竟是怎样的?一起和小编来看看吧。
1投保不按新车价值 按实际价值
“高保低赔”一直是车险行业争议问题之一。例如,改革前,使用了10年后价值仅5万元的旧车,在投保商业车险时须按10万元的新车价缴纳保险费,出了事却只按旧车价理赔。
2无责也可向自家保险公司索赔
改革前,被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一直被质疑为霸王条款。
改革后,“无责不赔”将不再存在。新规明确代位求偿机制,车主既可以直接向责任方索赔,也可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还可在授权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的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3购买高额三责险 费率将下降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身伤亡赔偿标准逐年上升。“保额50万元的商业三责险,已经很难保障消费者的行车风险。”业内人士说。
改革对商业三责险费率进行优化调整, 其中家用车150万、200万、300万、500万限额费率比改革前分别下降了5.1%、10.1%、17.1%、25.1%,投保高限额三责险更实惠,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4未年检车出事故 不能拒理赔
“3·15”期间,本报曾报道过“未年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案例。
改革后,审验未合格的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内容被删除。
新规还明确了“第三者界定”。
改革前,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类似“开车误撞自家人,保险公司不赔”的案例在全国屡见不鲜。
改革后,家庭成员被纳入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撞了自家人保险不赔”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另外, 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却无法找到第三方时,保险公司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这样的规定也将被废除。
新条款不仅将 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5个附加险并进了主险保险责任,同时还增加“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以上就是“福建车险新规是怎样的 你知道吗”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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