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医保并轨5大焦点问题回答

     2017年是我国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推进城乡医保“并轨”的关键年。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省区市医保并轨报销比例提高。以下是关于城乡医保并轨5大焦点问题回答,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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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城乡医保并轨进度如何?

  今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医保制度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记者梳理发现,全国32个省区市(含兵团)中,城乡医保并轨的进度明显不一。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宁夏、青海、新疆建设兵团等9地,在国务院文件之前就已推进并轨,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今年上半年,河北、湖北、内蒙古、江西、新疆、湖南、北京、广西等8省区市先后出台文件、部署整合城乡医保,其地市级统筹地区的实施意见正在酝酿,将赶在年底前公布。

  其余15个地方,尚未在省级层面作出规划和部署。

  二、医保抗风险能力是否增强?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参保人数、医保基金的叠加效应,城乡医保并轨扎实推进、医保做大做强,提升了居民对医保的信任度,其参保热情有所提高。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透露,2014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525.6万人,相比2010年并轨之初的476.4万人,增长了10.1%;城乡医保基金总筹资规模已达32.4亿元,相比2010年整合之初的8.89亿元,增加了2.64倍。

  三、医保用药范围是否扩大?

  根据地方人社部门提供的数据,城乡医保并轨后,各地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的目录,都明显扩大。尤其是参保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并轨后的医保用药范围成倍增长。比如,山东、广东、宁夏城乡医保并轨后,城乡居民统一使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农民的可报销药品种类分别从1100种、1083种、918种扩大到2400种、2450种、2100种,医保用药的范围增加1倍多。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透露,城乡医保并轨后,农村居民医保药品的数量从原来的2000多种增加到7300多种,增加了2倍。此外,农村居民就医定点医院的数量也由原来的30家左右,扩大到目前的1400余家。

  四、医保报销比例是否提高?

  记者梳理发现,有关省区市城乡医保并轨、做大医保“蛋糕”,医保报销比例也相应提高。

  广东省人力社保厅介绍,2012年广东实现了全省医保城乡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水平此后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从54%提高到76%,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44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社保厅透露,城乡医保并轨前,当地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7%、最高支付限额8.4万元,农村居民报销比例为53.59%、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并轨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6%,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一档7万元、二档12万元、三档16万元。

  五、重复参保问题能否破解?

  天津市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说,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新农合,与个人参保的其他医保,在制度上存在重复,在信息上缺乏联通,造成务工人员、在校学生等跨区域、跨医保的重复参保现象,由此引发财政重复补贴、医保重复报销的问题。

  据人社部测算,以10亿城乡居民为基数,全国重复参保率约为4%,即4000万人重复参加医保。按照目前财政补贴标准计算,重复补贴金额每年超过160亿元。“城乡医保并轨、统一组织参保,发挥信息系统的唯一性功能,一个代码、一条信息通道,就能杜绝重复参保现象,避免政府重复补助。”张宝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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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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