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贷款买二手房 30年夫妻假离婚差点成真

  现在不少地方都在拆迁,近日一对夫妻为了房子的事,竟然使用假离婚的办法,不料最后还是因为房子的事,结婚30年的夫妻最终对薄公堂。

  昆山市民张先生与妻子李女士结婚近三十年,夫妻感情一直不错,相互非常信任,但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儿子婚后也没能改善住房。于是,张先生动起了动迁分房的念头。2014年,夫妻俩听说他们居住的房屋可能动迁,商量后认为,按照政策夫妻离婚后可以多分到动迁补偿房。他们想出一个假离婚“妙招”:分得房子后,把房子留给儿子,两人再复婚。于是,2014年12月5日,两人便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仍然居住在一起。

  2015年2月,张先生相中了一套二手房,他与李女士商量后决定买下。在谈妥购房细节后,张先生毫无顾虑地把购房款打到妻子李女士银行卡里,后由李女士出面再把购房款打到二手房业主银行卡中。随后,这套二手房就顺利过户到了李女士名下,两人也搬到这套房子里面居住,原先的房屋留给了儿子。

  但经历了这些事,张先生和李女士原先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夫妻俩对于买房款项、动迁分配等问题产生了分歧,矛盾逐步升级。2015年12月,两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李女士拿出了离婚协议,拨打110报警,声称张先生长期赖在自己的产权房内,要求警方把“前夫”张先生驱赶出去。

  民警到现场进行劝说,张先生虽没被赶出家门,但他对夫妻感情已经寒心,原先不设防的信任不复存在。他担心“假离婚”成真,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可能会过户不到自己名下。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妻子”李女士告到了昆山法院,拿出购房合同签字、银行转账明细等诸多证据,要求李女士过户这套二手房或者归还购房款85万元。

  昆山法院在查明案情后,组织张先生和李女士双方调解,并指出二人荒唐做法和带来的后果。最终,张先生和李女士决定双方都住在该房屋,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这样,李女士不用归还购房款85万元,张先生也不需要担心被赶出家门。签了调解协议后,原告张某申请撤诉,此案件就此了结。

  法官提醒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旦办了手续,就是离婚。即便签了“复婚协议”,任何一方反悔,该协议都不能制约另一方。在本案中,张先生与生活了近30年的妻子对簿公堂,这样一出闹剧令人反思,夫妻双方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而毁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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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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