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广告,白象子公司被罚3万元!

9月5日消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近日,尚选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为当事人在抖音平台网店发布虚假宣传广告广告费用无法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天眼查显示,尚选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姚进,由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公开信息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