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将提高
根据2015年1月26日正式实施的《东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最新计算方法为: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指职工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指申请时往前倒推的正常缴存月份数所对应的列表系数,出现中断的,未缴存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收入调节系数表中的月缴存额指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的总和。
此次政策调整之后,个人公积金可贷款的额度将会提高,特别是缴存满12个月至18个月,可贷额度明显增加。按缴存满12个月前后对比发现,月缴存额度为1000元,调整后增加的可贷款额度增多了5万多元,月缴存额度为1500元,增加的可贷款额度近11万元。而按照缴存满18个月对比,月缴存额度1000元,调整后可贷款额度增加了7万多元;月缴存1500元,增加的可贷款额度达15万多元。
目前,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达到了史上最低,1~5年(含5年)2.75%,5年以上3.25%,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门槛低、流程简、额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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