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须有罪名(“莫须有”究竟是什么罪名?)

莫须有罪名(“莫须有”究竟是什么罪名?)莫须有的指控(什么是莫须有的指控?)

众所周知,“不应该”是秦魁陷害一代名臣岳飞的罪名。然而,对于这项收费意味着什么,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其中,最被接受的定义无非是“也许有”& quot没有必要说“这两个是最有根据的。

最主流的观点是《辞源》中的观点——也许有。这种解释有投机成分,可能模糊,也可能不模糊。这样避重就轻的罪名,放在一个军功赫赫、军队威震天下、为国尽忠的元帅级官员身上,自然无法服众,所以岳飞的冤屈就更加凸显了。但是,这个解释也有一个很大的漏洞:首先,岳飞有罪。当时他是受的秦桧指导的。奸臣万俟卨诬陷岳飞的主要罪行是:“飞尝言& # 39;有和毛都三十岁的建安节& # 39;””以信不救淮西罪使张喜安谎报警情动了法院“这样具体的描述在界定罪名时不需要含糊;其次,这个答案不符合秦桧的身份。对于这样的大案,是出于他的设计,回答问题自然如激流一般。不可能显得这么草率。

另一种说法是考虑当时的政治环境。做出了“没必要”的解释。岳飞的罪行完全是秦怡一手炮制的,是这件事政治斗争最表面的因素。背后有更大的因素——岳飞当时是高官,秦怡想扳倒岳飞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没有证据,就不可能得到一个案件,但事实上岳飞的案件确实没有证据,所以背后的因素耐人寻味。

我们来看看当时的政治环境——大宋的决策者赵构已经决定与金媾和,并会见对方的使者。在谈判过程中,秦桧承诺不使用“郭颂”这个称号,改为大金的国家,并且每年都付出牺牲等等…但此时接到消息的岳飞强烈反对和谈,未能反对,于是要求复员。从投降派来看,岳飞的身份介于两国之间,成为了“障碍”,岳飞的死成为了必然。

先来说说的决策者——高宗·赵构。历史上,对赵构气人的评价一直是软弱和胆怯。然而,我们都忽略了一个问题:真正懦弱胆小的苟怎么会成为31个儿子中唯一的幸存者?北宋灭亡时,尚在康王的赵构收到钦宗瓦湾的密信,为天下兵马大元帅。但是,他本人很快就被日本的金兵俘虏,然后等待机会逃跑。战后,宋军一路战败,赵构被追兵吓到,这常常被用来表现他懦弱无能的性格缺陷。但如果他死在北方而不是逃跑,可能会出现更糟糕的情况:女真不是在17世纪而是在12世纪征服了中国。由此可见,宋高宗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胆小无知。相反,他有自己的政治野心,甚至可以说具备了作为皇帝应该具备的一切品质,包括如何保护自己的财富。结果,屡次拒绝听从安排并连续召回12枚金牌的岳飞,成了这位高宗政治家的一大隐忧。

这就是岳飞的悲剧。他身居高位,但性格过于刚正,对政治一无所知。他的忠诚和正直曾经使他成为皇帝最钦佩的将军——皇帝写下了“忠诚的岳飞”这个旗帜被送给了岳飞的神武军队。后来,岳飞看不到收复失地的希望,表现出极大的怨恨。他病了三个月,拒绝复职。这个举动对于在军中地位很高的岳飞来说,显然是过于儿戏和草率,所以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举动给自己带来了多大的灾难——你要我死,我不得不死的时候,最高统治者的怀疑。

战场上的神武将军,“傻白甜”所以,岳飞能死在秦轩的阴谋之下,不仅仅是秦轩一个人的计划,更是当时的决策者宋高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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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