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是什么(纲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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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出了“三纲”
  • 《纲要》解读
  • 孔孟阐释“三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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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自汉代以来,尤其是宋明理学普及推广之后,“三纲五常”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的代名词。正因为如此,在近代历史、思想、文化的进程中,“三纲五常”思想在一段时期内作为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被彻底批判和唾弃。人们在谈到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时,喜欢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那么我们应该消除什么呢?

什么是“三纲五常”?“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的“三纲”,仁义礼智信的“五纲”,也叫“三纲五常”。如今,我们对中国传统进行了这么多年的客观、全面、深入的研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寻找那些“超越时间空、跨越国度、充满永恒魅力和当代价值”的文化理念,并加以宣传和弘扬。人们习惯于随便提这种“三纲五常”的思想。

特别是在理论上,公认“仁义礼智信”五常不是糟粕,而是精华,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予以充分肯定和弘扬。而与这一思想密切相关的“三纲”思想,要么一直避而不谈,要么一直试图用所谓的好的方式去解释和认知,因此无法得到满意的答案。我认为,在讨论和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时,不能回避对“三纲”的理解和评价。

提出了“三纲”

作为儒家的“三纲”概念,最早是由汉代大儒董仲舒提出的。他说:

“君之义,臣之义,父子夫妇之义,皆取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丈夫是阳,妻子是阴…王者三纲,可从天求。”(春秋时期全是基本意思)

从董仲舒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知道他把“君、臣、父子夫妇”归结为“三纲”,但从定义上来看,董仲舒的这段话并不能作为所谓“三纲”的定义。那么,以如下定义的形式来界定“三纲”概念的,是东汉班固主编的一部书,即《白虎依桐》:

“三纲五常,何为也?君、臣、父、子、夫妇也…三纲是什么?一阴一阳是道。阳由阴而成,阴以阳为序。刚柔搭配,所以六人三班。”(白虎依桐三纲六期)

从这里可以清楚地发现,所谓“三纲”的本义,或本义,是指君臣、父子、夫妇三对关系的存在,涉及六人。这种三重关系为什么叫“三纲”呢?董仲舒和班固都认为那是因为他们采用了阴阳之法,而阴阳的本质规律就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

《纲要》解读

现在需要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要用“帮”这个词来代表这六个人形成的三对关系?因此,我们必须解释什么叫做“大纲”?班固引用李维汉·文嘉的话说:

“大纲,张爷。”

实际上,这个定义只是强调了“大纲”的作用,而不能视为对“大纲”含义的解释。它在告诉人们,只要大纲被引用,所有的眼睛都会睁开。众所周知的成语“纲”表达了这个意思。《说文解字》对“纲”的解释点出了它的本义,《说文解字》说:

“纲者,魏弼绳也。”

所谓“碧”,就是指网的大绳。所以“纲”就是提网的主绳,比喻事物最重要的部分。所以我们可以根据这个本义来区分“三纲”。“三纲”的本义是指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关系,是整个社会所有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具有纲领性和作用。换句话说,只要抓住了这个“纲”,其他一切社会关系都可以理顺、打通、处理好。

可见,这只是强调这三对关系比其他关系更重要,并不涉及哪一对更重要。具体来说,从上面对“三纲”的定义中,你读不出君主重于大臣、父亲重于儿子、丈夫重于妻子的含义。这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其实我们会发现,汉人所总结的儒家“三纲”的内容,不过是孔孟之间归纳的增减而已。具体来说,孔子提到了“三纲”中的两个,即君臣和父子。孔子说:

“君君陈晨父子”(《论语·颜渊》)。

孟子总结“五德”,比“三纲”多了两项。孟子说: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老少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

孔子的意思是君子,臣如臣,父如父,子如子。它到底长什么样?孟子说得更具体,就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异”。所谓“有亲”就是父子各有孝,所谓“有义”就是君臣各有仁尊,所谓“和而不同”就是夫妻各有和。《礼记》说“父爱子孝,夫爱妻听,臣忠”,大学说“君子唯仁,臣唯敬,子唯孝,父唯仁”,也是这么叫的。从具体的定性分析中可以认识到,他们的讨论还是符合人性的,其中不存在双方一方受另一方支配的相对问题,而强调的是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孔孟阐释“三纲”

如果说儒家对在社会关系中起重要作用的各类人(所谓“三纲”者)的责任是定性的,那就是人道的。也就是说,从人性的角度,我们也可以体会到分析尊君、善待儿子、温柔待夫、温柔待妻的规则的积极正面的意义。换句话说,他们的规定是符合“道”的。事实上,在先秦儒家传统中,对“道”的维护和坚守是始终如一的。孔子主张“所谓臣以德治君,而不可止”,孟子直言“你待臣如手足,则我待君如我心;如果你把我当狗和马,那我把你当中国人;如果你视我如粪土,那么我视你如仇敌。”“不顺从君,不顺从义,不顺从父”(荀子语)这句话一直是儒家的原则。通俗地说,原来的“三纲”思想是很有合理性的,你不能只对这样就对它做出负面评价。

孔孟思想和“三纲”本义的意义和精神的变化,始于唐代孔《礼乐书》中“三纲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正式命题。请注意。「你是臣班,父是子班,夫是妻班」的「三班」、「三班」是什么?“君臣、父子、夫妻”的“三纲”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讨论的重点不是一回事。前者是为了突出君、父、夫在臣、子、妻“纲”中的地位和作用;后者是为了突出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对于其他社会关系的地位和作用。即使从“义”、“亲”、“异”的层面来谈“三纲”,也永远读不出其中一方是另一方的“纲”的含义。而“三纲”思想,即“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显然具有一方重于另一方的意义,这就容易导致构成关系的双方失衡。

换句话说,这样一来,就内在地种下了一个可能使双方原有的相对关系异化、转化为绝对关系或单向关系的诅咒。即使你能对“纲”的概念进行所谓的实证分析,比如从代表性、规范性、示范性、示范性、领导性、引领性来定义“纲”,也改变不了我们上面所说的意义上的“三纲”思想异化、转化的可能性。这里我想表达的是,当你把“纲”理解为“例”等含义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思想的性质和作用就会更加积极。通俗地说,天下君主以身作则,天下大臣就做得好,父子夫妇的做法就类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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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古人提出的“三纲”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仍然有很大的启示。当今社会的“君臣”关系虽然已经离我们远去,但早已悄然转化为“上下”级别的关系。因此,儒家以“三纲”构建的社会秩序和规范,在当今社会仍然可以为人们的沟通交流提供借鉴。但我要着重说明的是,现如今,我们把“纲”理解为“主”更为合理。也就是说,这种解释弱化了大臣对君主、儿子对父亲、妻子对丈夫的依赖和服从。总之,弱化了这种“三纲”思想的极端不平等性。但不可忽视和否认的是,“三纲”即“君为臣,父为子,夫为妻”的思想是建立在“阴阳”理论基础上的。然而,当原本具有自然属性的“杨尊尹蓓”、“神尊贝蒂”的概念应用于社会人员时,就非常容易产生本质上的倒置。

(作者许小月,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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