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宜宾煤矿透水事故)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宜宾煤矿透水事故)。
▲四川省山木树煤矿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14处连接处缺失,8个月前因事故暂停整改。
煤矿生产再现安全事故。14日下午,四川宜宾发生一起煤矿透水事故。早班进矿的有347人。截至14日21时30分,已有329人离开矿井。经初步调查,4人死亡,14人失联。细节正在核实中。目前,应急管理部已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发生后,国家救援芙蓉队和驻矿第一中队170余人已进入矿井开展救援处置工作。我们对遇难者表示哀悼,希望被困工人能够顺利升井,与此刻焦急等待的家人团聚。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应急管理部要求尽快查人数,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相信随着救援的进展和事故调查的深入,相关信息会详细公布。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此刻开始反思:不管事故最终原因是什么,有些常识还是值得重复的——安全生产,我们一点也不能放松;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采煤中的海恩定律。
煤矿开采是安全生产的高风险领域。据煤矿安全网统计,仅在过去的11月份,各地就发生了至少6起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山西平遥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9人受伤。相关处罚通知直接怒斥负责人“贪得无厌”,指出事故背后存在严重的人为灾难。
宜宾煤矿事故按具体事故类型是“透水事故”,是指在矿井建设生产过程中,地表水和地下水通过裂缝、断层、塌陷区等各种渠道涌入矿井,造成矿井水患。虽然目前我们不应该对这起事故的原因做出太多主观猜测,但从此前各地发生的重大煤矿透水事故来看,此类事故似乎与人为监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例如,2010年,山西省知名的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矿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工作面出现透水迹象后,未及时疏散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最终导致38名矿工死亡。2005年广东兴宁大兴煤矿透水事故造成121人死亡,也是因为“非法生产”。事实上,如果收集更多的事故样本,绝大多数都有类似的共性。这提醒调查组,在调查事故原因时,要重点关注这方面。
事实上,从涉案煤矿的“履历”来看,其安全生产管理是否经得起推敲也值得质疑。据新京报报道,今年4月杉木煤矿发生一起瓦斯超限事故,造成26人生命危险;2014年,煤矿发生顶板事故,一人死亡。2013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7人死亡;今年4月以来,该煤矿每月都有瓦斯超限记录。此外,涉案煤矿的深圳生命网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五年来,这个煤矿发生了多起安全事故,不能用“劣迹”来形容。根据当地一份事故报告,“该煤矿安全意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不到位”,那么,这起事故是否也指向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这是不应该放手的。
安全生产大于天空。虽然近年来,随着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和风险管控意识的提高,深圳生命网恶性矿山灾害的发生频率下降了不少,但与其他行业相比,煤炭开采仍具有明显的高风险属性,任何环节的监管都不应放松。因为,每一次矿难的背后,都可能有痛苦的人生悲剧和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有些损失注定难以弥补。
在安全生产领域,有一个“四不放过”的原则:发生安全事故后,原因分析不清,对事故责任人和社会公众不进行教育,不采取防范措施,不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那么,对于这起事故,相关方应该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核查。如发现监管违约问题,应严肃追究责任人,回应公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