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深受老年人青睐的储蓄国债)

国债(老年人青睐的储蓄债券)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储蓄国债(凭证式)监管规则正式发布。1月26日,央行发布公告称,为加强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管理,央行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储蓄国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还本付息的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并设置了承销团成员在销售额度管理、费用收取等方面的原则、职责、权限和禁止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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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向个人投资者发行。

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我国储蓄国债的第一个品种,在个人投资和财富管理市场的中老年投资者中特别受欢迎。但由于制度建设滞后,储蓄国债(凭证式)的业务管理仍不够规范,在发行和兑付业务的具体过程中容易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一《办法》正是作为有效的制度保障,为完善储蓄国债管理制度而生。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概念和范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计息方式、销售渠道等。具体来说,储蓄国债(凭证式)是向个人发行的,任何组织和机构都不能认购;从面值100元开始,以100元的整数倍发行;储蓄国债(凭证式)为记名国债,采用实名制登记;投资者购买之日起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逾期不计息。

同时,《办法》规定了投资者购买储蓄国债(凭证式)、提前赎回本息的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设置了承销团成员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销售额度管理、手续费收取以及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的原则、职责、权限和禁止性规定。

其中,对于投资者,可以委托他人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还本付息。代理人除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和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必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另一方面,承销团成员在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支付凭证”并确认相关手续无误后,应立即向投资者支付本息,不得收取手续费或无故拒绝办理。

资深银行业观察人士苏表示,《办法》主要涉及两个对象,一个是投资者,另一个是承销团成员。《办法》的颁布,可以完善储蓄国债(凭证式)相关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为承销团成员在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相关业务过程中提供参考,也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苏看来,投资者需要关注的是计息方式,即一次还本付息;此外,采用记名实名制可以有效明确储蓄国债的所有权。

投资规则更加规范透明。

除了业务管理,《办法》还在发放和支付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范。

其中提到,投资者在办理储蓄国债(券)认购、到期还本付息、提前赎回、发行产权证、质押贷款、协议转让等时。,承销团成员应及时、准确地将储蓄国债(凭证)的变动情况记录在其业务处理系统中,并在完成上述业务后,可根据投资者需求为投资者提供查询业务处理结果的电子渠道,或提供纸质业务单据确认业务处理结果。

同时,承销团成员应在非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储蓄国债(凭证式)认购、到期还本付息和提前赎回。

《办法》还强调,承销团成员不得占用、挪用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和赎回的资金,必须确保投资者持有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正常赎回。不违规提前预约销售,不委托其他机构(不含邮政机构)代理销售,不违规提前向特定用户销售,不使用国债名义省钱,不与其他银行产品“捆绑”销售。

不少分析人士认为,加快完善储蓄国债相关制度,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未来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投资规则将更加规范透明,收益的可预测性增强,便于投资者决策。

据苏分析,与此前监管要求相比,本次《办法》填写了储蓄国债的相关管理制度空,有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同时也落实了2020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的文件精神,可以从制度上解决储蓄国债(凭证)相关投资者保护的适应性问题。

“后续,预计承销团成员将按规定明确内部分工和岗位职责,逐步完善机构风险防范机制,加大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按照苏的说法。

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也认为,《办法》的第一步是加快解决储蓄国债业务管理的制度缺陷。2013年,我国出台了《储蓄国债(电子)管理办法》,有效促进了储蓄国债(电子)业务的发展,而储蓄国债(凭证)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因此我国有必要加快制度短板。

二是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通过完善储蓄国债(凭证式)业务管理制度,完善市场交易规则,维护投资者和承销团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储蓄国债业务健康发展。

第三,促进多层次金融市场发展意义重大。周补充说,到目前为止,国内债券市场仍由机构主导,个人投资者很少参与。通过储蓄债券,方便了个人投资者的参与,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拓宽了居民的金融渠道。

业内建议不断丰富储蓄债券产品。

央行认为,储蓄国债(凭证式)具有安全性高、起点低、收益高、变现灵活等特点,在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财政部联合颁布《办法》,将填补储蓄国债空管理体制的空白,为储蓄国债业务管理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储蓄国债业务管理,促进储蓄国债健康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央行和财政部将大力宣传《办法》,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向投资者宣传《办法》和国债知识。,并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我们将跟踪评估《办法》颁布后的实施情况和效果,确保《办法》颁布后取得预期效果。

周评论称,《办法》将有效衔接居民金融管理和金融投资,提高储蓄向投资转化效率;同时,将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者群体,促进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在他看来,储蓄债券受到中老年投资者的青睐,市场发展空大。

另一方面,对于储蓄国债市场的未来发展,周建议,一方面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储蓄国债产品,满足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储蓄国债期限、收益等)。);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市场监管和市场约束,压实各方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率。此外,要加强监督检查的部门间协调,避免监督空,加快完善和细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

另一方面,苏提醒投资者,在购买之前,投资者需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储蓄国债(凭证式)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凭证形式、查询渠道、计息方式、提前赎回规则等。,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安排手头的资金和投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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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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